公所介紹
服務項目
原住民行政及文化課

關於辦理原住民生活改進、原住民急難救助申請、申請原住民創業貸款、原住民家政推廣業務、社區媽媽教室業務、原住民產業推動、社區健康營造業務、圖書館業務、國民教育、社會教育、各項體育活動、文化活動。

服務項目

申請項目

應備證件

備註

(圖書館) 借書證申請
  1. 6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持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親自辦理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或附回郵之通信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原住民急難救助
  1. 全戶戶籍謄本
  2. 醫院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收據(事發三個月內)
  3. 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及喪葬費收據(事發三個月內)
  4. 重大災害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死亡、失蹤證明書或住院醫療診斷書)
  5. 里長證明、申請人印章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建構、修繕住宅補助【建構住宅】
  1.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 建構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3. 住宅照片
  4. 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款簿影本
  5. 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7天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建構、修繕住宅補助【修繕住宅】
  1.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 建構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3. 擬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
  4. 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款簿影本
  5. 修繕所需工程估價單
  6. 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
原住民保留地各項申請

申請項目

應備證件

新申請案
  1. 申請書 (鎮公所提供)
  2. 全戶戶籍謄本1份
  3. 土地登記簿謄本1份
  4. 地籍圖2份
  5. 實際使用概略位置圖
  6. 自用切結書 (鎮公所提供)
  7. 印章
  8. 其他證明文件(視案件需求,例如:房屋所有人證明..)
申請設定案
  1. 全戶戶籍謄本1份
  2. 土地登記謄本2份
  3. 地籍圖2份
  4. 印章
  5. 土地登記申請書 (鎮公所提供)
  6. 土地清冊 (鎮公所提供)
  7. 自用切結書 (鎮公所提供)
所有權移轉登記
  1. 全戶戶籍謄本3份
  2. 印鑑證明3份
  3. 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
  4. 土地登記簿謄本3份
  5. 地籍圖3份
  6. 印鑑章
  7. 自用切結書3份 (鎮公所提供)
  8. 土地登記申請書(塗銷及移轉) (鎮公所提供)
  9. 土地清冊 (鎮公所提供)  
繼承移轉登記
  1. 被繼承人死亡全部除戶戶籍謄本3份
  2. 全體繼承人全部戶籍謄本3份
  3. 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3份
  4. 繼承系統表正本3份
  5. 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3份
  6. 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
  7. 土地登記簿謄本2份
  8. 地籍圖2份
  9. 土地登記申請書 (鎮公所提供)
  10. 土地清冊 (鎮公所提供)
  11. 遺產免稅證明書1份 (稅捐稽徵處申請)
  12. 其它證明文件(視案件需求例如:合法房屋證明)
地上權贈與登記
  1. 全戶戶籍謄本各3份(受贈人、贈與人)
  2. 贈與登記書 (鎮公所提供)
  3. 土地清冊 (鎮公所提供)
  4. 土地登記簿謄本3份
  5. 地籍圖3份
  6. 印鑑證明3份
  7. 它項權利證明書正本
  8. 贈與稅證明 (國稅局申請)
  9. 印鑑章
備註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10天
關山鎮原住民保留地業務辦理一覽表
申請流程圖

關山鎮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流程圖,說明如下備註

備註
  1. 鄉鎮公所受理----製作清冊通知土地管理機關及地政所現場會勘----將會勘結果清冊送縣府轉土地 管理機關審查是否同意為原保地。
  2. 管理機關同意---即製作土地清冊函送縣府轉原民會呈行政院核定; 管理機關不同意----應視不同意之審查意見為何然後針對問題逐一解決。
  3. 管理機關不同意---應視不同意之審查意見為何然後針對問題逐一解決。問題解決後再製作清冊送管理機關審查;無法解決者應通知申請人,審查同意請依左列管理機關同意流程續辦, 土審不通過---即針對不通過之意見處理----解決後再召開土審會。
  4. 奉核定後---製作管理機關移接清冊--送縣府轉相關機關鈴印後--向地政所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5. 變更登記後----應即通知申請人辦理地上權或耕作權設定----受理後排定會勘日期通知申請人現場指界----召開審查委員會
  6. 土審通過----即將設定案送地政所辦理設定
  7. 設定滿5年後----通知辦理所有權移轉---受理後排定會勘日期通知申請人現場指界並要求四鄰及土審委員於會勘表內蓋章---召開審查委員會
  8. 土審通過----即將移轉案送地政所辦理設定; 土審不通過---即針對不通過之意見處理----解決後再召開土審會
  9. 將移轉登記完成通知申請人如有繕狀則通知申請人領取(須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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