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介紹
服務項目
社服及財政課
社福類:

關於社會行政、社區發展及人民團體業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及全民健保事項、關於勞工行政、社會教育(各項模範表揚)、幼兒園業務等事項。

申請項目 應備證件 備註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1. 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由公所提供)
  2. 各項生活扶助使用郵局存摺同意書(由公所提供)
  3. 臺東縣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4. 委託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納稅資料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5. 申請人及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戶戶籍謄本、除戶謄本。
  6.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7.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8.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9. 申請人及戶內欲受補助者之郵局領款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內頁6個月以上交易資料。
  10.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狀況而定)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1. 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由公所提供)
  2. 各項生活扶助使用郵局存摺同意書(由公所提供)
  3. 臺東縣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4. 委託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納稅資料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5. 申請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戶戶籍謄本、除戶謄本。
  6. 申領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7.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8.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9. 申領人之郵局領款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內頁6個月以上交易資料。
  10.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狀況而定)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特殊境遇婦女
  1. 申請表(由公所提供)
  2. 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由公所提供)
  3. 各項生活扶助使用郵局存摺同意書(由公所提供)
  4. 臺東縣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5. 委託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納稅資料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6. 申請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戶戶口名簿。
  7. 申領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8.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9.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10. 申領人之郵局領款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含內頁),內頁6個月以上交易資料。
  11.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狀況而定)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1. 申請表(由公所提供)
  2. 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由公所提供)
  3. 各項生活扶助使用郵局存摺同意書(由公所提供)
  4. 臺東縣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5. 委託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納稅資料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6. 申請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戶口名簿。
  7. 申領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8.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9.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10. 申領人之郵局領款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含內頁),內頁6個月以上交易資料。  
  11.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狀況而定)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
  1. 申請表(由公所提供)
  2. 2足歲以下幼兒及其父、母之戶口名簿。
  3. 2足歲以下幼兒之父及母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4. 2足歲以下幼兒之父或母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1. 申請表(由公所提供)。
  2. 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3. 高風險家庭評估表(由公所提供)。
  4. 臺東縣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5. 委託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納稅資料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6. 申請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戶戶口名簿。
  7. 申領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8.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9.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10. 申領人之郵局領款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含內頁),內頁6個月以上交易資料。
  11.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狀況而定)
 
急難救助
  1. 生活救助(事發一個月內)
    急難事件證明文件
    全戶戶籍謄本
    相關規定證明文件。
  2. 埋葬補助(事發一個月內)
    死亡證明書
    全戶戶籍謄本
    喪葬費用收據正本。

    PS:同一事件已請領或可申請保險給付及賠償者,不得請領。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馬上關懷(事發三個月內)
  1. 戶籍證明(或身分證明)敘明:__________
  2. 申請事由證明:
    □死亡證明 □失蹤證明 □罹患重傷病證明
    □失業證明 □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證明
    □防治單位通報敘明:__________    

    Ps: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知民眾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殘障鑑定書
  1. 戶口名簿影本及身分證影本、印章。
  2. 代辦人(身份證、印章) 照片3張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中低收入戶殘障生活補助
  1. 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由公所提供)
  2. 各項生活扶助使用郵局存摺同意書(由公所提供)
  3. 臺東縣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4. 委託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納稅資料切結書(由公所提供)
  5. 申請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戶戶籍謄本、除戶謄本。
  6. 申領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7.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8. 申領人之郵局領款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內頁6個月以上交易資料。
  9.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狀況而定)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社團補助款申請
  1. 活動計畫書一份。
  2. 正式行文。
  3. 立案證書
  4. 當選人證書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社團補助款核銷
  1. 核准公文、活動計畫書。
  2. 領據 原始憑證、活動照片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1個月
鎮立幼兒園招生
  1. 戶口名簿。
  2. 幼童基本資料。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全民健康保險 身份符合本鎮(第六類健保)之民眾:
  1. 投保、轉入 :
    被保險人身份證及印章、眷屬需附戶口名簿(滿20歲仍在學者另附學生證影本)、轉出單位轉出單。(有特殊身份者,需帶證件以資證明,如榮民證、榮民遺眷證…)
     
  2. 退保、轉出 :
    被保險人身份證及印章。(其他證件:如徵(召)集令、入監證明…)
     
  3. 停保、復保 :
    被保險人身分證、印章、護照或入出境資料、(初設或新設有戶籍登記者,另檢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
     
  4. 由代理人代為辦理時,應同時出示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健保卡 現場申請:申辦證件如下:(若有舊的健保卡,也請一併攜帶)
  1. 補換發卡者,需繳交200元製卡工本費
  2. 最近二年內照片一張。 (如無相片,製卡現場有提供免費照相服務)
  3.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代之)
  4. 由代理人代為辦理時,應同時出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其他因素(或個案狀況有疑問者),請另外來電詢問其特殊辦理方式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台東卡

年滿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戶籍地在本鎮者,申辦證件如下:

  1. 身分證正本或新式永久居留證正本、印章
  2.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老人身份者免附)
  3. 彩色照片一張( 1吋、2吋皆可)
  4. 由代理人代為辦理時,應同時出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約1~3天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1. 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如附件)
  2.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3. 中低收或低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4. 3個月內醫院診斷書正本乙份(需醫師註明有是項輔具之需)、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專員出具)
  5. 印章
  6. 委託書(需檢附受委託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
  7. 其他:
    1.申請特製機車及汽車、機車改裝者需附特製車輛駕駛執照
    2.申請居家無障礙設備應加附:
    (1)房屋相關所有權狀影本(非自有者,需附屋主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土地所有權狀、租賃契約書影本、屋主施工同意書);
    (2)估價單正本乙份
    3.在學學生申請助聽器C款(數位式)需附學生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受理後轉陳縣府核定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1. 臺東縣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表(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如附件)
  2. 臺東縣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表(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如附件)
  3.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4. 駕駛執照影本(機車須為身障者本人持有之特製車)
  5. 行車執照影本(機車須為身障者本人持有之特製車)
  6. 駕照或行照非身心障礙者本人,另準備以下文件:
    1.戶口名簿影本
    2.委託書(非身心障礙者本人)(如附件)
  7. 注意事項:
    1.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專用車牌只能擇一申請。
    2.依新制法規規定,申請檢附之行照及駕照需為身心障礙者同戶籍(或同址分戶)之家屬。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受理後轉陳縣府核定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
  1. 臺東縣政府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申請書(如附件)
  2. 3個月內家庭應列計人口確認表(如附件)
  3. 切結書(如附件)
  4.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5. 身心障礙需求評估結果報告
  6. 3個月內醫院體檢表(含胸部X光、B型肝炎、梅毒、愛滋病、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及寄生蟲感染等檢查項目)。
  7. 轉介至精神復健機構精神障礙者需檢附診斷證明書及精神障礙者轉介評估單。
  8.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免附)。
  9. 其他:臺東縣政府105年度委託安置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機構名單乙份供參(如附件)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受理後轉陳縣府核定
國民年金各項給付
  1. 老年年金: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身份證、本人存簿封面及印章。
  2.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身份證、本人存簿封面及印章。
  3. 原住民給付 :原住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身份證、本人存簿封面及印章。
  4. 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出生證明書(已完成出生登記者免附,若為早(死)產者,應檢附醫療院所之證明書)、本人存簿封面及印章。
  5.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 身份證、本人存簿封面及印章。
  6. 喪葬給付 :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殯葬費用證明文件、支付殯葬費者身份證、存簿封面及印章。
  7. 遺屬年金 :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其他證明文件
  8. 因受益人別而有所不同,故請電洽勞保局或各鄉鎮公所。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辦理,亦可下載申請書自行郵寄。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
  1. 申請表(由公所提供)。
  2.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3.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4. 其他證明文件(視個別情況而不同,請洽詢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財政類:

關於財務調度、公有財產管理、出納管理、收入憑證管理、公庫管理、及協助稅捐稽徵等事項。

申請項目 應備證件 備註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1. 身分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
  2. 申報資料(如扣繳憑單及列舉扣除額項目之單據)
申請方式:每年5月、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遺產稅申報
  1. 遺產稅申報書一份。
  2. 核准延期申報文件。
  3.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及繼承人之戶籍資料各乙份。
  4. 繼承系統表一份。
  5. 繼承人拋棄繼承權者,應檢附法院准予核備之文件。(拋棄繼承權拋棄書)
  6. 申報遺產及扣除減免之證明文件。
  7. 委託申報者,應另附委任書(授權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影本)。
  8. 由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申報或債權人代為申報者、應檢附遺囑或經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之證明或債權人身分證明等,債權人代為申報者尚須檢附經法院裁定判決之文件。
  9. 繼承人為大陸人士,應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出具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及取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證明,並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表示繼承經准予備查之文件。
  10. 繼承人係未在國內設籍之華僑或遷居國外之國民,如係委託國內人士代為辦理申報者,應檢附僑居地之我國使館或經政府指定之合法僑團簽證委託辦理遺產稅申報及繼承登記等事項之授權書或華僑身分證明。
  11. 補報之案件,應檢附之資料與原申報案件相同,並加附原核定證明文件影本。
  12. 其他相關財產資料。(地籍謄本、稅籍證明)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轉送國稅局辦理
贈與稅申報
  1. 申報書一式二份。〔蓋章〕
  2.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一份。
  3. 當期房屋稅繳款書影本一份。(或稅籍證明)
  4. 買賣雙方戶籍證明影本各一份
  5. 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正本一份〔貼印花〕副本一份及正本之影本一份。
  6. 法拍屋需檢附法院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正本、影本各一份及買受人戶籍證明影本一份。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5天  
補開稅單
  1. 地價稅單、房屋稅單請檢附上年度完納稅單影本或告知稅籍編號或所有權人身分證字號 。
  2. 可電話或口頭申請填發。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自用住宅申請
  1. 申請書一份。〔蓋章〕
  2.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3. 建築改良物權狀影本一份。
  4. 房屋稅、地價稅繳納收據影本。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辦理

處理期限: 轉送稅捐處地價稅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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