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介紹
組織編制
組織編制
組織圖

組織圖,說明如下編制說明

 

編制說明
  1. 本所置鎮長一人,綜理鎮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
  2. 本所置秘書一人為幕僚長,承鎮長之命,籲理鎮政,掌理法制、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3. 民政課:掌理公職人員選舉、自治行政、兵役行政、調解業務、地政、公共造產、公墓管理、宗教寺廟、禮俗、消防民防、災害防救等事項。
  4. 社服及財政課:掌理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發展及總體營造、人民團體輔導、勞工輔導、各楷模選拔評鑑與表揚、社會保險、幼兒園營運管理、財務、公產、出納及協助稅捐稽徵等事項。
  5. 建設課:掌理土木工程、都市計畫、公共建設、交通、水利、簡易自來水、營建管理、違章查報、路燈管理、市場管理、公用事業、簡易工商登記及二樓以下建築管理等事項。
  6. 農業觀光課:掌理農林漁牧生產與推廣、農情調查、觀光旅遊規劃與推廣、公園、老樹、綠地維護及自行車道設施維護管理與經營等事項。
  7. 原住民行政及文化課:掌理原住民行政、原住民傳統文化維護與傳承、全民體育、辦理各種獎助學金、推廣展演藝文活動、圖書館等事項。
  8. 本所設人事室,置主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9. 本所設主計室,置主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0. 文書、庶務、印信、法制、國家賠償、研考、便民服務及不屬各單位事項,由秘書承鎮長之命指定人員辦理並指揮監督之。
  11. 清潔隊:掌理垃圾清運業務、資源回收業務、廢棄車輛清除業務、病媒蚊孳生源清除業務、違反廢棄物清理告發及取締業務。
  12. 圖書館:掌理圖書借閱、參考諮詢服務、閱讀指導、影印服務。
  13. 幼兒園:掌理幼兒托育行政業務、幼兒保育業務。
  14. 公有零售市場:掌理鎮內市場管理、攤販管理等事宜。
  15. 公園管理所:掌理觀光旅遊規劃與推廣、公園、老樹、綠地維護及自行車道設施維護管理與經營。
  16. 客家文化館:掌理客家行政事務、各里客家文化行政事務、其他地方特色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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