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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男女不拘)。
二、 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
三、 報名方式:一律現場報名,報名簡章請至本所網站下載或向清潔隊免費索取。
四、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臺東縣關山鎮設籍滿6個月以上;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性別不拘。
(二) 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報考者年齡須滿18足歲以上,64足歲以下(屆齡退休年齡為65歲)之中華民國國(公)民。
(四) 需具「普通大貨車」持照手排車或以上之駕駛執照。
(五) 本次應考人不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及第9條之相關規定。
(六) 本次應考人資格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依國籍法第20條相關規定,且須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始得報考︰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依刑法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
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因犯罪經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當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
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者。
(7)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9)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10)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11)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者。
(12)吸食毒品或其他違禁化合質料者。
(13)患有法定傳染病、色盲、精神疾病及其他痼疾者。
五、 待遇: 錄取進用人員參照行政院頒布之工友管理要點「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所列技術工友之工餉第七級150點核支薪給(新台幣約36,380元),並依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核給清潔獎金(新台幣約6,000元)。
六、 工作項目:清掃街道、清疏社區溝渠、垃圾廢棄物收集清運、資源回收、公廁管理、環境整理及消毒、其他相關環保與各式車輛機具操作等工作及交辦事項。
七、 應繳證件:應繳表件不齊全者,一律不受理報名。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未獲錄取者所繳交證件,一律不予退還)。報名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置放。
(一) 報名表﹙請自行黏貼新式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附件一)。
(二)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並請自行切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翻譯社或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證;外國學歷及大陸學歷相關資料得於報名截止日後三十日內補件﹚。
(三) 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具原住民身分以戶籍謄本註記為準。
(四)「普通大貨車」持照條件手排車(含)以上之駕駛執照影本,並請自行切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
(五) 公立醫(療)院(所)或勞工保險特約醫院之最近三個月內之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正本(檢查項目請詳閱簡章)。
( (六)具結書(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及第9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之相關規定。) (附件二)。
(七)服務志願書(附件三)
(八)應考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附件四)。
(九)114年2月11日以後核發之無犯罪紀錄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可至當地 警察機關申請,俗稱良民證)。
八、 考試日期時間:
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筆試測試及10時30分體能測驗,下午2時面試,以上各項測驗於考試時間開始後,遲到5分鐘未到者,不得入場應試,該項考試成績以0分計算(應試時需攜帶身分證正本、駕駛執照正本入場,供監考委員審查身分)。
九、 其他,請詳閱附件114年度臺東縣關山鎮公所清潔隊隊員甄試簡章。
十、 聯絡人:臺東縣關山鎮公所清潔隊長林清蓉或助理曾雅玲,聯絡電話:(089)811179轉分機81、82;(089)810562。
十一、 附件
(一) 臺東縣關山鎮公所辦理所屬清潔隊隊員甄試報名表。
(二) 具結書。
(三) 服務志願書。
(四) 應考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
(五) 環保常識試題題庫。
(六) 暫准報名切結書。
(七) 臺東縣關山鎮清潔隊隊員甄選體適能測驗評分表。
(八) 甄試總分表。
(九) 信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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