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警察局113年4月17日東警交字第1130014976號函辦理。 二、審計部為蒐集民眾及各機關的看法,請貴單位利用群組、監理營業處所、路老師群組、道安講習、初考領駕照、跑馬燈等時機多加宣傳,並請同仁及民眾參與投票及留言。 三、旨揭專區連結:https://reurl.cc/G4zq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