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540000A_1140256534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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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農業部114年11月6日農授糧字第1141110471A號書函及114年11月6日以1141110471號令辦理。
二、 旨案申請受理自114年7月18日起至12月31日止;執行期限於116年10月31日前完成興設,1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果查核。
三、 披覆組件更新修正為補助百分之五十,塑膠布(網)整組更換每公頃最高補助一百五十萬元、防蟲網更換每公頃最高補助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