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宜因生肖或社會輿情等議題,以活體動物如寵物兔作為拍攝或節目道具。 (二)禁止以活體動物如寵物兔作魔術表演。 (三)飼養寵物前應充分理解寵物習性。 (四)寵物兔應實繁殖管理,不宜公母成對飼養。 (五)飼主飼養寵物應終養,不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