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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山大小事
行政公告
2026-06-01
轉知「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受災民眾設置防水閘門補助計畫作業要點」

一、 依據115年5月18日內授國水營字第1150806000號辦理。

二、 有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受災民眾設置防水閘門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說明如下:

(一) 補助對象:前揭申請於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期間有淹水事實之合法建築物,惟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補助:

1、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 條之 1 規定,自 100 年 7 月 1 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應已自行裝設防水閘門者。

2、 非合法建築物。

3、 公有建築物。

4、 10 年內曾接受過政府防水閘門補助者。

(二) 執行方法:補助規範參照旨皆補助要點辦理,並辦理申請案件之受理與審查認定, 經彙整補助清冊及核發金額後,向國土署申請補助經費。

(三) 實際補助金額由提案鄉鎮公所現勘確認之防護出入口實際寬度與設置高度,並參照本計畫訂定之規格級距辦理。各尺寸級距補助金額上限如補助要點表1。

(四) 餘各項執行方法、請撥款原則、管考作為等依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五) 檢附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受災民眾設置防水閘門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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