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pdf
pdf形式(669.5KB)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2日臺教社(二)字第1150039822號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15年4月15日暨校諮字第1151002105號函及本部115年1月6日修正公告「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協助樂齡學習中心精進課程規劃與教學,以提升樂齡學習品質,教育部委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旨揭培訓,參加對象以樂齡學習中區輔導團督導之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及南投縣樂齡學習中心講師為優先,其報名資格條件如下:
(一) 已取得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者滿1年以上,且具備樂齡學習中心、大學校院承辦樂齡大學等單位教學10小時以上經驗之樂齡講師。
(二) 具備樂齡學習中心、大學校院承辦樂齡大學等單位主任/負責人推薦者。
(三) 5年(111~115)內任教核心課程與其他樂齡相關教學者。
三、 旨揭培訓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5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限額80名),請轉知符合資格之講師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q9J22X2waHguh4QP9。相關報名資訊詳見「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及附件。
四、 自115年起「核心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改發電子證書。
五、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樂齡學習中區輔導團)蘇助理,電話:049-2910960轉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