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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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16日文源字第1143034396號函辦理。
二、 審酌115年文化部社造計畫獲編預算不如往年數額,爰請配合下列重點社造政策,精煉旨揭計畫提案方向:
(一) 鄉、鎮、市公所社造培力計畫:例如透過審議社造,擴大公共參與及深化民主素養。
(二) 青年(含新住民)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及基礎社造之培力。
(三) 涉及社區母語、社區生態及風土飲食等相關計畫。
三、 各公所其他因地制宜之相關社造工作,建請納入公所自有財源(含統籌分配款)持續協力推動,以利累積各項計畫豐厚執行成果。
四、 檢附旨揭計畫提報格式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