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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山大小事
行政公告
2025-11-20
轉知交通部有關公共停車場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應注意救災及逃生空間相關規定

一、 依據交通部114年11月10日交路字第1140031466號函辦理。

二、 公共停車場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時,應考量救災及逃生空間,並依「戶外、建築物室內與公共場域設置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安全管理指引」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相關單位參照辦理;如後續有規劃或設置電動充電設施,亦請依上開規定辦理,以確保充電設施設置之安全與友善使用空間。

四、 檢附交通部來文原函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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