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及魚塭淹水救助作業要點」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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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4年7月28日豪雨造成本縣農田流失、埋沒或海水倒灌等災情,依相關救助規定,本所即日起公告受理農民申請農田受災救助,請符合條件的農友儘速提出申請。
📌 受理期間:
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114年8月15日(星期五)
📌 申請地點:
請攜帶相關資料至所轄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
📌 災損救助依據:
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及《本縣農田及魚塭淹水救助作業要點》辦理。
📌 農田受災救助標準(依規定摘要):
每戶受災農田面積須達 0.05 公頃以上 才可申請。
流失部分: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 10 萬元。
埋沒部分: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 5 萬元。
救助金計算方式以 0.01 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
📎 備註:
請農友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詳細作業方式及救助標準,請參閱「農田及魚塭淹水救助作業要點」附表。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農業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