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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1日,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41016092號)第1頁
主旨:公告臺東縣關山鎮為辦理水稻秧苗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東縣關山鎮,項目為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農作物育苗作業室-苗」額度辦理救助,每箱為15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