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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保障稻農收入,分散經營風險,本部自111年開辦水稻收入保險,茲就114年2期保險重點說明如下:
(一)投保期限:自公告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投保地點:各鄉(鎮、市、區)公所及承保農會。
(三)保單簡介:
1、基本型保險:
(1)投保資格:所有合法種植水稻者均須投保。
(2)保費補助:保險費由本部全額補助。
(3)理賠基準:配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整稻米救
助額度,各鄉(鎮、市、區)基準產量(附件1)減產超過2成,每公頃理賠提高至2萬元。但投保水稻田區同期作如已領取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金額,應扣除之。
(4)投保作業程序:
甲、為簡化投保作業,自114年起農民於申報種稻作業(不包括休耕及轉作其他作物)時,填繳申報種稻書表即完成投保作業,無須另行填報授權(要保)書。
乙、未併同申(補)報種稻作業之農民,則須至種植地農會投保(要保書如附件2)。
2、加強型保險:
(1)投保資格:為保障所有稻農因天災或其他事故致產量減損之損失,提供稻農自願投保之風險管理工具,自114年度起放寬繳售公糧者亦得投保加強型保險。
(2)保費補助:各地區加強型保險保費(如附件1)本部提供50%保險費補助,農民最低只要繳交1成保險費,保單即可生效。
(3)理賠基準:為各鄉(鎮、市、區)基準產量減產超過10%以上即可啟動理賠,減產越嚴重理賠越多;又投保水稻田區同期作如已領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額,此加強型保險不受影響,仍得領取理賠款。
(4)保單類型:區分為一般及優質加強型,兩者保費相同,其中優質加強型限「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或取得「有機」、「產銷履歷」或「友善環境耕作」驗證之農民可加保,可獲得較高之理賠金額。
(5)理賠金額:由目標價格乘以啟賠產量與實際產量之差額計得。另為鼓勵種植優質稻米,提升產業競爭力,提高優質加強型保險之目標價格,一般及優質加強型保險之目標價格分別為每公斤25.87元及31.84元。
(6)投保作業程序:
甲、一般農民:有投保意願者須洽種植地農會投保(要保書如附件2)。
乙、稻米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可向產區內任一種植所在地農會投保(要保書如附件3),並檢附「契作戶農民清冊」,即得就清冊內之農民統一投保。
丙、組織型大專業農:納入本部輔導登記在案之組織型大專業農,得至種植地所屬鄉(鎮、市、區)轄內任一農會,填報要保書(如附件2)辦理投保即可。
(四)保障實耕者權益:倘實耕者非土地所有權人,且未取得租約,僅需明確填寫書表文件所列地號、地段、投保面積等,並以本人切結方式至種植地農會即可辦理投保。
(五)簡化理賠程序:本保險無須由農民申辦理賠手續,倘投保田區之實際產量達理賠標準,即撥付理賠款予投保農民。
二、為全面保障稻農權益,請轉知轄內相關單位及農會加強宣導,善加利用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宣導,並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各農會辦理實績可列入農會考核及農金獎項目,請鼓勵農民投保。
三、檢附相關宣導推廣DM(附件4)及公所人員常見問答集(附件5),並已置於本部農業金融署及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官網之「水稻收入保險專區」供外界查詢;如有相關問題,亦可洽下列管道諮詢:
(一)保險業務及資訊系統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02-2396-2381)分機181黃先生、分機126黃先生、分機185盧先生或分機123許先生。
(二)法規相關問題,請洽本部農業金融署(02-2351-6633)分機5809黃先生、分機5838王先生。
四、副本抄送:
(一)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請協助提供本案各鄉(鎮、市、區)公所及承保農會紙本宣導品需求,以供農民使用。
(二)全國農業金庫:協請農會推廣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