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度畜牧飼育團計畫獎勵說明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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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農業部114年4月17日農輔字第1140205751號函辦理。
二、為改善農業缺工措施並透過多元管道招募本國勞動力,特成立旨揭計畫,獎勵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畜牧場須為國內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之自然人登記者,適用動物類別包括豬、牛、羊、鹿、雞、鴨、鵝,共計七類。
(二)對畜牧場新僱用且連續就職滿一個月之飼育管理員給予獎勵金,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8,800元。
三、為提升旨揭計畫執行效益,惠請各單位協助轉知轄內畜牧場或會員,鼓勵有意參加者填寫報名表。
四、隨文檢送114年度畜牧飼育團計畫獎勵說明辦法一份,另可上本會官網之「補助獎勵專區」(https://reurl.cc/dQ8AYg)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