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540000A_114001144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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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13日農際字第1140062043號函辦理。
二、 說明一函業明定旨案技術無償授權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三、 為鼓勵貿易業者自主提升我國鳳梨釋迦出口品質,延長外銷運輸保鮮期限,俾銷往更多遠距國家通路,拓展海外市場範疇,爰辦理旨揭甄選工作。有意參加外銷業者,須於本(114)年1月24日(星期五)前,依附件甄選須知規定向計畫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聯繫專線:(02)2698-2380;電子郵件信箱:cpcagriexport@gmail.com;收件地址: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信封正面請註明「臺灣大學無償授權鳳梨釋迦長程貯運技術」及「寄件單位」)遞件提出申請。
四、 檢附甄選須知及公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