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540000A_1130190560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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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依「113年度政府科技發展類計畫執行管考作業手冊」,計畫經費來源為科技發展預算者,應於當年度核定補助或完成招標後三個月內,於GRB系統填寫計畫基本資料,並完成該計畫與科技發展類計畫之關聯,操作說明詳附件1。
三、關於補(捐)助資訊登載乙節,請運用政府科技發展計畫預算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個人者,依附件2登載相關資訊。
四、另查109年至112年屆期之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尚有部分計畫未繳交成果報告,惠請督導所屬機關(構)依統計表(附件3)及計畫清單(附件4)完成繳交作業。
五、如有GRB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系統管理員,聯絡電話:(02)2737-7796,E-mail:grb@narlab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