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News

關山大小事

最新消息
2023-10-11

轉知國防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民政課】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2年9月27日公告,公告113年各階除役年齡,詳細年次見下方文字說明

圖片文字說明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發文字號:全後動晉字第1120032726號)

主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113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一)二級上將:70歲(民國42年出生)。(二)中將:65歲(民國47年出生)。(三)少將:60歲(民國52年出生)。(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4年出生)。(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國62年出生)。(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67年出生)。(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國76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自113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