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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轉知衛生福利部「113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評選辦法」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3月25日國健社字第1130260490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96年起積極推動「健康職場認證」,為鼓勵事業單位積極落實職場無菸措施及推動各項健康促進工作,以建立職場健康的工作環境及養成健康生活型態,除獎勵表現特殊優異之職場,更表揚健康促進工作推動人員,對於促進職場員工健康之貢獻,特辦理「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活動」。

三、 旨揭活動重點內容,摘述如下:

(一) 績優健康職場:

1、 獎項類別: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健康周全獎、健康管理獎、健康無菸獎、營養健康獎、活力躍動獎、健康關懷獎、性別健康友善獎、健康銀齡獎及健康傳播獎等。

2、 參選資格:

(1) 參加組別:事業單位應依據不同規模,參加不同組別之評選,分組如下:中小型職場組(員工人數299人以下)、大型職場組(員工人數300人以上)。

(2) 「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參選資格:至少曾獲選1次國民健康署「績優健康職場」獎項;參選之事業單位於選拔當年度及前1年度,未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或第2款所列之職業災害、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0-22條)與健康相關之條文,且前1年度勞工離職率低於10%。

(3) 「健康傳播獎」僅提供連鎖企業、領頭企業、團體組織等單位參選。

3、 獲獎額度:中小型職場組30名獲獎者,大型職場組30名獲獎者,若有未達獲獎標準之情形可從缺。

(二) 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

1、 參選資格:

(1) 參選人員任職之事業單位,至少獲選1次「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2) 參選人員於任職之事業單位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至少達3年以上。

2、 獲獎額度:原則上為3名獲獎者,若有未達獲獎標準之情形可從缺。

(三) 申請期限與報名方式: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職場可逕至「健康職場資訊網」(網址:https://health.hpa.gov.tw)之「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參選專區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四) 評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第1階段書面初審及第2階段口頭簡報評選,評選時依據職場所參選之獎項,評核職場健康促進推動作法、成果等是否符合該獎項要求之精神,最後召開決選會議確認獲獎名單。

(五) 獎勵及表揚:

1、 當年度擇期以公開表揚方式,頒發得獎者獎座1座。

2、 製作獲獎職場及人員優良事蹟專刊發送。

3、 刊載獲獎職場及人員優良事蹟於媒體或健康職場資訊網等相關網站,向社會廣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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